第三届教育评价学术年会丨任春荣:区域教育工作评价的价值理念与实施

发布时间:2025-12-23     浏览次数:

一、区域教育工作评价的价值理念

区域教育工作评价的价值在于满足问责制度的需要。问责制不等于惩罚制度,《教育问责:履行我们的承诺——2017/18》中对问责的定义是一个旨在帮助个人和机构履行其职责并实现其目标的过程。将问责的功能界定为:“问责就是要解释证据、查明问题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实现公平优质的全民教育的努力,都必须以此为支柱”。

区域教育工作评价的途径在于遵循循证决策的理念。“健全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循证决策是一种基于证据的决策方式,以科学证据为依据贯穿从政策制定到政策评估的整个过程。循证评估的价值在于避免评价过于主观,提高评价的科学性、民主性。循证决策方法由一系列的技术步骤构成:询问关键问题,寻找证据,评估证据,应用证据于决策中 (Sandra Nutley,2003)。

二、教育工作评价的问题与挑战

(一)问题

一是评价多:政府督查、检查评比、绩效、市场监督、督导、行政执法、人大执法等多种来源,导致下级单位疲于迎检。二是指标多:一个评价可能有几百个指标,却缺少对指标质量的检验,目标过多往往会对评价对象的表现和评价质量产生不利影响。三是用量化评价保障评价的公正:这主要源于被评价者担心评价的公正性,而评价者担心评价引起投诉纠纷。四是评估副作用重视不足:例如,数据造假、增加负担、缩窄教育内容、重量轻质等。五是对教育工作评价权威性的认识不足:教育工作评价的权威性不等于有处罚权力,其主要作用在于评价的专业性、科学性,提供信息的效用价值。

(二)挑战

挑战一: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向,从追求规模、速度转向追求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挑战二:去功利化,聚焦人的全面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

挑战三: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任务。“破”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

三、评价内容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一)高质量发展的内涵

从绝对性角度理解高质量内涵:其本体价值在于使每个孩子能够享受到因材施教的教育资源,实现全面发展服务对象的合意性。这意味着要提高政府的教育治理能力。

从相对性角度理解高质量内涵:价值判断角度看每个人的主观感受会有差异;客观判断则体现在横向和纵向比较中找到位置。

(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指标

投入性指标在质量维度应关注,支出结构是否重视质量,教师培训和教研经费的支出,公用经费主要用在哪些方面,教育实验的支出等等。公平维度应关注:政府统筹能力,新设备优先给哪些学校和地区投入,教育补偿经费的支出情况等。效率维度应关注:投入产出比,闲置资产使用情况,规划教学仪器器材等资源使用效率,教师编制使用效率等等。

过程性指标在质量维度聚焦影响学生发展的因素,学校吸引力、师生归属感,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的多样性,因材施教,教师发展和教研人员的配置,教师用于教研和教学的时间,作业设计和课堂教学质量抽检等。公平维度可关注,学校规模和班级规模的校际差异,学校获得教研指导机会的差异等。效率维度可关注,地方、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能力,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的落实情况。

结果性指标聚焦学生发展的情况。质量维度可关注质量监测结果,学生自主时间,户外学习、探究式学习时间,体育、美育活动时间和效能感等。公平维度应校际差异和校内差异兼顾,例如,学生参与活动的机会差异、特殊需求学生的成绩等。效率维度关注时间和经费投入的效果。

四、评价方式以高质量为自我要求

(一)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的关系

主观评价的价值在于人民诉求的表达。满意度调查是人民群众行使表达权、评价权和选择权的重要手段。然而调查对象的经历和信息限制会影响对教育公共服务评估的客观性。因此,需要控制政府职责和百姓认知的错位,平衡好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指标的结构比例。当评价结果与群众主观感受差异较大时,必须认真分析问题来源。

(二)结果性和过程性指标的关系

教育事业的政治性、价值性要求政府履职评价必须包含对达到目标的过程性手段的评价。结果性指标是目标管理的一种手段,但结果性评价不等于绝对发展水平、原始考试成绩的评价,也可以从效率、公平维度进行评价。过程与结果之间并不是函数式的因果关系,而只是一种相关关系。高投入、强过程并不一定有高产出,把过程指标与结果指标合并起来评发展程度,需要注意综合平均会产生高投入掩盖低产出的情况。

(三)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地区发展存在各种原因导致的差异,评价是否需要统一标准?首先,底线标准应是统一的,例如,统一的课程标准和学业标准,但工作水平的要求可以不一样。对地方政府教育各种的评价还需关注职责的行政层级性,要分清楚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责范畴,也需注意到公众评价很少考虑职责的层级性;厘清教育系统内外的关系也是提高评价科学性的关键,对于社会生病教育吃药的问题,不应评教育是否吃药了。

(四)评价的质量风险控制

一是,不可过度强调一个或者某类指标,坎贝尔定律(Campbell' s law):“社会决策越是频繁地使用任何量化的社会指标,招致腐化的可能性就越大,也就越容易扭曲和腐化它原本打算监管的社会过程”。二是,指标算法和评价程序要考虑是否存在对评价目的的背离。


来源:第三届教育评价学术年会

任春荣,教育测量学博士,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督导与评估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统计与测量分会理事。曾在波士顿学院TIMSS&PIRLS评估中心、墨尔本大学教育评估中心访学。研究方向为教育督导与评价、农村教育等。主持或参与数十项教育督导、义务教育政策咨询委托项目。曾担任中英西南基础教育项目等多个国际合作项目评估专家,以及学校效能增值评价中英合作研究项目核心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