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学生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途径之一,是保障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学生评教成绩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有序组织开展评教工作。现将开展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目的
通过学生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效果的评价,全面了解课堂教学情况,促进教师优化教学方式方法,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实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的目的。
二、评教主体
全校各年级普通本科生。
三、评教对象
本学期承担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所授的全部课程(含线上和线下)。
四、评教时间
2025 年 5 月 23 日 12:00-6 月 6 日 12:00
五、评教方式
1.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211.68.250.78。
2.操作流程:
第一步:输入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选择量化评教菜单;
第二步:逐一对本学期所学课程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第三步:提交前请确认评分及意见是否填写完整,提交后不可修改。
六、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通过班会、公告栏、班级群等渠道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并将评教的时间、方式等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学生评教工作。
2.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正常进行选课或查询本学期成绩(教务系统内自动识别)。
3.每位学生每学期对每门课的每位授课教师仅有一次评教机会,评价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提醒学生认真核对评价内容后再提交。
4.参评学生须独立完成评教,不得委托他人代评。
5.参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如超过评教期限,系统将不再接受评教。
6.评教结果仅用于教学质量分析,教师无法查看学生个人信息。
7.质评中心将对评教数据进行统计,并向各教学单位反馈结果,督促教学质量改进。
七、工作要求
1.学生参评率不足 80%的课程成绩,系统视为无效成绩。
2.评教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与质评中心联系。
联系人:曹丽颖,13602122458,孙馨,13622149887。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 年 5 月 22 日